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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丨《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13问
202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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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修订版《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

重磅发布(点此跳转)

作为苏州人才政策中的“领军”,

该计划的官宣引起海内外人才的热情关注。


为进一步解读该计划,

并对申报作出具体指导,

苏州市人才办、市科技局

整理了部分热点问答↓↓↓


问题一: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作为苏州引育高端人才的金牌政策,姑苏领军人才计划在这个节点上修订,预计在未来几年将取得哪些成效?

答:人才是产业发展的最大变量,是创新要素中的首位要素,推动苏州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展现“强富美高”新图景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核心和要诀在于人才的供给和支撑。根据4.0版人才新政的有关精神,我们在“十四五”开局之年修订姑苏领军人才计划,目的就是对未来人才工作发展作方向性、前瞻性的规划,引领下一阶段全市科技领军人才引育工作,以人才发展高质量引领经济发展高质量。

  • 一是壮大领军人才集群。通过实施“双创领军人才提速倍增行动”,面向海内外更大力度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我们的目标是,三年内新增6000名以上领军人才,其中市级不少于1000名,单个人才最高可获1000万元资助,真正实现以“大人才”创办“大项目”引领“大产业”,不断壮大苏州“双创森林”。

  • 二是推动重点产业发展。聚焦关键节点、核心要素,设立“区域重点产业人才专项”,加大高成长性人才企业培育扶持力度,通过系统配套人才、科技、产业、金融等政策措施,推动更多的人才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培育企业,力争从中培育出一批上市企业和隐形冠军,打造具有苏州产业特点的引领性、原创性、标志性成果。

  • 三是形成最优人才生态。姑苏领军人才计划将通过“更优政策”“至高服务”,打造最舒心的营商环境,为在苏人才搭建一流水准的事业平台,真正营造起开放包容、鼓励试错、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帮助企业产出更多创新成果,在全球创新舞台上发出更多“苏州声音”。

 

问题二:本次新修订的细则与以往细则相比,支持力度是不是更大,有哪些主要变化?

答:和之前的细则相比,修订后的实施细则支持力度更大,覆盖面更广。

  • 支持力度方面,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将创业类人才科技项目经费、安家补贴的最高支持额度分别从400万提高到500万、250万提高到300万元,同时延长了对人才的扶持链,对优秀项目的滚动支持从100万元提高到了200万元,进一步助推人才企业做大做强。按照新政策的支持标准,单个人才项目最多可以获得1000万元的支持。

  • 覆盖人群方面,在重大创新团队、创业领军人才、创新领军人才三个类别的基础上,增加青年领军人才这一类别,强化了对青年人才的支持。尤其是青年创业人才方面,突出引育并重,对来苏时间不设置要求,进一步扩大了申报面。在扶持的重点产业领域中,新政策增加了数字经济方面的内容,体现了对我市重点产业发展的支持导向。

此外,本次修订还在推行人才认定制、突出市场化导向等方面做了更为深入的探索。

 

问题三:本次细则中新增了青年人才专项,请问会在哪些方面给予青年人才倾斜支持?能不能具体说一说。

答:青年人才代表着发展的未来,本次细则中新增设的“青年人才专项”是响应国家、省、市关于加强青年人才引育的号召,在政策层面进一步突出扶持35周岁以下的青年人才创新创业的导向。“青年人才专项”分为“创业类青年人才”和“创新类青年人才”两类,重点支持在苏创业或全职引进到苏州企业、在苏高校和科研机构领衔创新研究,有望进入产业前端和世界科技前沿的青年科技型企业家、青年科学家。

  • 创业类突出引进和培养并重,突破资历、来苏时间限制,降低出资要求,给青年人才更多创业机会。

  • 创新类除企业引进的青年科技人员外,将在苏高校、科研院所引进的从事基础研究的高水平青年人才也纳入支持范围。“

青年人才专项”经评审立项的,根据评审情况分三个档次,分别给予50万、100万、200万的科研经费资助,并享受人才乐居政策中拔尖类人才的政策。简单来说,青年人才通过这个专项来申报,将单独进行评审,不但门槛有所降低,入选概率也会显著增加。

 

问题四:可否简单介绍下姑苏领军人才计划在人才评价上有哪些突破和创新?

答:近年来,我们一直在探索优化高层次人才选拔扶持的机制,通过机制创新,更广泛地吸纳能够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实现重大成果应用、推动苏州产业升级的各类人才。

  • 新的实施细则根据实践经验,增加了人才认定制的内容,突出市场化导向,对社会资本引进落户的优秀人才创业项目、举荐专家举荐的项目、全国高水平创业大赛的获奖项目、企业高薪聘请的人才等,可直接立项或简化评审程序。

  • 通过建立以赛代评、以投代评、以荐代评等多元化渠道,充分整合资源、盘活机制。

  • 此外,根据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实际,对重大创新团队、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基本条件进行了完善,删除了年龄、资历等刚性要求,增加了薪酬等市场化条件,优化了人才评价机制,真正做到“不拘一格降人才”。


问题五:今年对于申报姑苏创业领军人才的来苏时间和创办企业时间要求有什么变化?

答:今年放宽了该类人才来苏时间要求,把人才来苏时间放宽到5年之内,使其有充分的创业准备期。根据2021年相关申报通知,申报创业领军人才的基本条件为“申报人应于2016年1月1日后来到苏州”,第一批(上半年)、第二批(下半年)分别受理2018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之间完成企业工商注册、验资等相关工作的创业人才项目。

 

问题六:对优秀的创新类人才可直接认定,请问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优秀创新人才可直接认定:

  • 1.全职到在苏企业工作的院士、入选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专家、近10年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总部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或同等职位的人才,且税前年薪不低于100万元的;

  • 2.全职到在苏企业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首席科学家或同等职位,且税前年薪150万元以上。

 

问题七:对于优秀人才项目是否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答:

  • 企业发展成效较好,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创业企业或国家级创业人才创办的企业,人才学历可放宽到本科,或者企业注册时间可放宽半年。

  • 对特别优秀,且各地重点扶持的人才项目,经各地区推荐,可在年龄、学历、企业注册时间(仅适用第一批)上适当放宽,各地区推荐数不超过有效申报数的5%。同一项目特别优秀推荐不超过1次。

 

问题八:今年第一次实施青年领军人才,请问年龄一定要在35周岁以下吗?是否有放宽条件?

答:对于创业类青年领军人才,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对于创新类青年领军人才,承担国家级人才、科研重大项目,或已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突出的科研成果的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

 

问题九:今年对于申报姑苏创新领军人才的薪酬要求有什么变化?

答:强化创新领军人才薪酬的刚性要求,申报创新领军人才的基本条件为“用人单位给予人才的税前年薪不低于24万元”“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薪酬不得降低”。

 

问题十:关于今年增设的“数字创新技术”专项,如何理解申报条件之一的“已获所在地人才计划30万元以上的扶持”?

答:“已获所在地人才计划30万元以上的扶持”系地方引才计划发文明确且已实际到账的项目经费。

 

问题十一:请问区域重点产业专项如何进行申报评审?

答:拟申报区域重点产业专项的项目必须符合第二批创业领军人才的基本条件,申报前须与地方科技局进行提前沟通,经地方科技局同意并确认。

网上申报流程同面上项目,申报人须按照通知要求在科技项目管理系统中提交完整申报材料。申报完成后,市科技局将组织产业领域匹配性评定,对于专家认定符合区域重点产业领域的项目纳入专项评审通道,对于专家认定不符合区域重点产业领域的项目纳入面上项目正常参与评审。

 

问题十二:可否对创业类领军人才的股权要求做具体说明?

答:

  • 1.申报人股权占比(认缴数)一般应超过20%或者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

  • 2.对于外籍人才,如果创业公司注册为内资公司,其股份可由直系亲属代持(夫妻、父母、子女)。

  • 3.非自然人直接出资而以持股公司出资的,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实缴货币出资不少于200万元,人才在申报公司占股不少于20%(人才在持股公司的股权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股权占比)。

  • 4.申报人同时通过自然人及持股公司出资的,其持股公司出资部分按照1/2进行折算 ,与自然人持股出资部分相加后须满足100万元的出资要求。

 

问题十三:能否举例说明2021年相关申报通知中提到的“同一人才项目连续申报不超过2次”?

答:例如:同一人才项目先后申报了2019年第二批姑苏创业领军人才和2020年第一批姑苏创业领军人才,且项目申报至苏州市科学技术局科技人才处。如果该人才项目继续申报了2021年第一批姑苏创业领军人才,该次申报就属于“同一人才项目连续申报超过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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